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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8日電)現行輕症居家照護若有進行醫療行為,防疫險比照入住普通病房進行日額理賠,壽險公會昨日邀集壽險業討論是否依用藥類別區分理賠標準,但因各公司保單條款不同,決定交由各公司自行判定。
考量醫院量能負荷,「輕症居家照護」已在4月啟動,當時金管會協調產、壽險公會,在輕症居家照護期間,保戶若有醫療行為,防疫保單將比照一般住院予以理賠,不過近期確診數持續上升,保險業考慮針對「用藥」訂定更細節指引。
壽險公會今天表示,公會昨日召集部分業者針對防疫保單討論居家照護者法定傳染病住院日額理賠事宜,會中各公司交流輕症確診保戶用藥實務情形,並未做成任何一致性理賠作法決議,更未對於使用何種藥物才能理賠做出決議。
壽險公會指出,因各壽險公司防疫保單條款約定內容不盡相同,宜由各公司依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約定、並以保戶實際醫療就診狀況進行判定。
11家與會壽險公司包含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中國人壽、保誠人壽、遠雄人壽、元大人壽、三商美邦人壽、康健人壽。(編輯:林淑媛)1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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