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法院認定小美提出的證據沒法證實兩人有超越正常社交的行為,終究判決小美妻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一位人妻小美(假名)指控前夫阿德(假名)與女同事曉萱(假名)在婚姻時代成長不合法關係,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於104年結婚,育有3名子女,但婚姻於客歲8月劃下句點。小美指控,阿德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同公司的女同事曉萱過從甚密,不但頻仍進出對方住處,還曾深夜幽會、共伺機車,乃至要求她「接受三人行」,讓她身心受創,是以提告求償精力安撫金80萬元。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美提出的證據包括對話紀錄,阿德雖曾報歉稱「危險了你」,但未明白認可外遇;而阿德家人對話僅表達對家庭破裂的歉意,沒法證實曉萱介入婚姻。且小美與里長的對話中,阿德僅示意「這裡是我們的家」,並未承認與曉萱交往,法院認為沒法據此認訂婚外情。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要她接管「三人行」 人妻控尪偷吃女同事求償成績曝
文章出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719000024-260402
